首页 >> 景区动态 >>园区新闻 >> 招标文件
详细内容

招标文件

森林公园主景区干道扩建提升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2021CG5556

 

 

 

 

 

 

 

采  购  人: 淮南市上窑林场

 

招标代理人: 安徽淮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 0 二一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

第三章 采购需求............................................. 12

第四章 评标办法............................................. 12

第五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 12

第六章 合同文本及主要条款 ................................... 14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 竞争性判公告

森林公园主景区干道扩建提升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一次)

 

项目概况                                                                                  森 林 公 园 主 景 区 干 道 扩 建 提 升 项 目 的 潜 在 供 应 商 应 在 淮 南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http://jy.ggj.huainan.gov.cn  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09 点00 分(北京时间) 前提

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021CG5556

2、项目名称: 森林公园主景区干道扩建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 约 900000 元,财政资金

5、最高限价: (控制价)890695.57 元

6、采购需求: 森林公园主景区干道扩建提升项目,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谈判文件 及答疑澄清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90 日历天

8、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规定,评审时给予小微企业报价 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

3、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 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3)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承诺。

4、投标人信誉: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提供截图或承诺)


(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内“信用报告”的查询截图);

(2)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

(3)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 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的企业网页查询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北京时间,以本中心网站服务器时间为准)。

2.地点: 网上登记。投标人投标前请先按淮南市 CA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办理证书(CA 数字证书有关问 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 400-880-4959 或 0554-6818265-4),直接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安 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地址: 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 ,登记相关信息并 确认提交完成主体库登记, 实名登记步骤详见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场主体库对接公告” (http://jy.ggj.huainan.gov.cn/);

3.方式:  网上下载。登录“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ggj.huainan.gov.cn/)”,点 击“投标人登录”,选择“投标单位入口,使用 CA 锁登陆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 并查阅领取相关文件。投标人须随时关注该项目答疑及补充通知, 并关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信息动态。投标人如因关注不及时错过信息下载,后果自负。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1 年 10 月 14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数字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http://jy.ggj.huainan.gov.cn:8090/TPBidder/login.aspx)。

五、开启

时间: 2021 年 10 月 14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淮南市山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F 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政府采 购网、淮南市政府采购网。


2、开评标说明: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网上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采用“不见面开标”方

式,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远程二次或多轮报价。供应商不需要到开标现场,须在开标时间截止

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解密等事项。具体

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 资料下载栏-- 《淮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开、评标过程中供应商须

随时关注系统,若系统内有网上询标或二次报价,供应商未在 30 分钟内回复专家网上询标及二次报

价, 视为供应商默认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网上二次报价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 资料下载栏--《竞

争性谈判谈判项目网上二次报价操作手册》  。

出现下列情况的, 供应商必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并在投标截止时

间之前上传完成到网上招投标系统:

(一) 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二) 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无法解密, 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技术问题咨询电话: 400-998-0000

3、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依据《淮南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线上融资业务的实施方案》(淮南银发〔2021〕42 号)的 文件精神,成交供应商在有需求的情况下,可登录(网址为: https//www.crcrfsp.com,简称服务平台)进 行“政采贷”具体业务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淮南市上窑林场     

地    址:   淮南市上窑林场   

联系方式:   13956401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淮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南市高新区城建综合楼(二期) B 座 1118 室              

联系方式:   15385545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殳建雨        姚露露            

电     话:   13956401019      15385545125     


 

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一、实名登记

(一)本项目只接受实名登记,通过验证的企业(供应商),未入实名登记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请 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二)已登记的企业(供应商)应及时对注册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负责。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 投标人(供应商) 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 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 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 请及时到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 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 妥善保管数字证书, 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 投标人 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招标期内登录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如有补疑、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澄清公告栏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通 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三、制作投标文件

(一) 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技术问题咨 询电话:

(二)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文件) , 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实名登记库中挑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 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

(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 书。

四、提交保证金(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账户, 未到达 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五、投标

(一)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 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二)为了保障电子开评标活动正常进行,投标人在网上提交加密投标文件的同时, 还需提供非加密 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 U 盘) 一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 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 文件) ,电子光盘(或 U 盘) 由投标人自行刻录, 投标人须保证启用电子光盘(U 盘) 时能正常读取。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密封的电子光盘(U 盘)现场提交。

(三)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 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四) 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 绝。

六、开标

(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 有投标人(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选择远程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 托人不强制要求到场。

 


(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招标人、见证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投标人名称并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

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

6、当众唱标;

7、抽取下浮率(如有)

8、开标结束。

(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

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选择开标现场解密的,允许解密三次,当三次解密均不成功时,根据招标文件约定, 允许 导入电子光盘中未加密投标文件作为补救措施(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 电子光盘,且电子光盘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一致,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人选择远程解密的,应在开标时间开始后 30 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否则,视为其放弃投标;

4、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6、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评标

(一)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标工作,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联系畅通,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质询,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 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三)投标人需补充实名登记库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 2 个工作日完成。

(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

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 除 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供货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的;

(二)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

(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招标人: 淮南市上窑林场

地  址: 淮南市上窑林场

联系人: 殳建雨

电话: 13956401019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淮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南市高新区城建综合楼(二期) B 座 1118 室

联系人: 姚露露

电  话: 15385545125

3

项目名称

森林公园主景区干道扩建提升项目

4

工程地点

淮南市上窑林场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8

招标范围

森林公园主景区干道扩建提升项目;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 程量清单、 谈判文件及答疑澄清文件

9

报价要求

1、第一次报价高于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2、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10

工期

90 日历天

11

工程质量

验收合格

12

质保期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

13

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1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5

踏勘现场

不组织, 自行踏勘现场

16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7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 止时间

递交提问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 17 时 (逾期不予 受理)

18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方 式

网上提交

 


 

 

 

19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 发布方式

疑问的答疑获取均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系统 下载。

供应商请注意:招标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供应商应主 动上网查询。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 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20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工程量清单、 图纸、 澄清、答疑文件 (如有)

2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天

22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投标保证金

2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24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不允许

25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本谈判文件规定

 

26

投标响应文件份数

执行谈判公告中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中标单位在中标    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后,须向采购人提供与电子版投标文 件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四副,供资料留存。

27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 间地点

详见谈判公告

28

是否退还投标响应文 件

否

 

29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地点

30

开标程序

执行谈判公告中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3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3 人或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 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32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推荐 1~3 名为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单位。

 

 

 

33

 

 

 

工程量的核实与调整

1.投标人在收到谈判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后,投标人 应仔细阅读工程施工图纸,完善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 容,并在投标答疑前提出全部疑问(涉及工程量的疑问应提 供工程量计算书);如对工程量有疑问,应在本项目开标前 3 日内与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进行核对,否则视同认

 




可本谈判文件及答疑文件中所提供的工程量。

2.工程量清单中所有的暂定量,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 量为准;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项目,实际发生时按实增项结 算。工程量和增项的调整均须事先报建设单位审定、签字认 可后方可实施。否则,视为施工方自愿无偿施工。

 

 

 

 

 

 

34

 

 

 

 

 

 

履约保证金

( 1 ) 形 ☑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 ☑银行保函

式:       ☑担保机构担保 ☑保证保险

(2)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2%

(3)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 所在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

(4)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 应为注册地在本地的融资 担保机构或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许可的 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担保。

(5) 退还方式及时间:①采用转账的, 招标范围内全 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 30 日内扣除相关违约金后无息 退还;

②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验 收合格之日起 30 日并追偿相关违约金后保函失效。

35

安全文明要求

严格执行淮南市现行规定。

 

36

最高投标限价

控制价: 人民币 890695.57 元, 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大

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评委会(或谈判小组)否决其投标。

 

 

 

 

37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 行办法》( [2002]1980 号) 相关标准收取, 工程量清单、控  制价编制费、审计费用: 按皖价服【2007】 86 号文计费收取。 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专家评审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据实支 付(无票) 。

 

38

付款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审计后支付工程款至 97%,剩余 3%作为质保 金,待质保期( 1 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39

 

开标会议要求

所有投标人代表需按时参加开标会,否则不得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提出任何异议。

 

 

40

 

 

询标

☑评标系统询标: 由评标委员会通过开评标系统“质询”功能 对投标人进行问询, 投标人在系统内进行回复。回复期限为提 问发起后 30 分钟,限期内未回复疑问视同放弃回复,默认投 标人认可询标问题情况属实。

特别提示:开标后,在评标委员会评审过程中,请投标人安排

 




专人关注开评标系统后台情况,随时准备问题回复。否则,因未及时回复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

 

 

 

 

 

 

 

 

 

 

 

 

 

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

1、供应商一旦中标,所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工程师及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在位。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更 换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否则采 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2、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资格审查和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确需更换时,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并书面报经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更换后人员的资质和技术水平,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人员的资质和技术水平。                                                 

3、中标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采购人将视情况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采 购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重新通过采购选择新的供应商。采购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 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建设单位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单位索赔。

 

 

 

 

 

 

 

 

 

42

 

 

 

 

 

 

 

 

 

签订合同及合同备案

中标候选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30 日内不按时签订合同,并承担给采购人带来的经济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重新选取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后不依法履行合同,将依照法律 法规进行处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给采购人带来的经济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重新选取承包单位。并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74 号)第五十四条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 至 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 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或者与 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二)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0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供应商中标后,依据谈判文件要求,至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

 

 

 

 

 

 

 

 

 

 

 

43

 

 

 

 

 

 

 

质疑投诉

供应商如对招投标事项有异议, 应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淮 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质疑函符合《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处理暂行办法》(淮公 管〔2016〕 40 号) 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质 疑和投诉受理工作的通知》(淮公管〔2017〕106 号)文件规 定。符合“谁质疑,谁举证”原则,事实清楚,主张明确,须 提供确凿有力的证明材料或证据线索。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受理。禁止虚假恶意投诉,对虚假恶意投诉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如无效投诉的给予记不良记录目前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投标人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在线答复异议(质疑)功能,同时平台也实现了在线受理投诉和做出投诉处理决定的功能,各潜在投标人登录系统后台找到对应目录即可完成操作。

 

 

 

 

 

44

 

 

 

 

 

其他说明

(1)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的缴纳按安徽省有关部门规定 执行。                                                 (2)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人或拟委任项目经理业绩、投标 人资质等证明资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法律责任。若投诉人或 举报人对前述资料或证明资料存在争议,进行有效投诉或举 报, 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应当主动配合执法机关调查, 并在规 定的期限内举证, 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 拒不配合执法机 构调查, 且未在规定期限内举证、提供证明资料原件的, 执法 机构(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处理。       (3)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7 日内,应将签订的合同原 件及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等证明网上备案。

 

 

45

 

招标文件解释权

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2、如招标文件中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描述,各章节解释优    先顺序依次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招标文件其他 内容。章节内优先顺序为:表格内文字约定效力优先

于非表格文字约定效力。

注:本须知前附表与谈判文件其他地方内容不一致时,以须知前附表为准。


第三章 采购需求

 

清  单  总  说  明

 

工程名称: 森林公园主景区干道扩建提升项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森林公园主景区干道扩建提升项目

2、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南市

二、编制依据

1、本项目施工图纸及相关文件;

2、《2018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2018 《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018 《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 2018 《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2018 《安徽省园路绿 化工程计价定额》、 2018 《安徽省公用定额》及其配套的 2018 《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18 《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等。

三、清单说明:

1、工程量清单列出的每个细目已包括涉及与该细目有关的全部工程内容, 投标人应将工程量 清单与招标文件、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以及技术规范和图纸一起对照阅读。

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工程量清单中每一项单价均应已包括完成相应该项目的工程内容所需 的所有人工、设备、材料和其他伴随服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投标人应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细目的价格,凡技术规范和图纸中注明的工程内容, 如在清单中未列项,均应视为包含在其它相关项目中。

4、清单描述不明确的,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图集为准; 清单与图纸技术

标准不一致的,以较优的技术标准为准。

5、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有任何疑问, 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疑问提交截止日前提出, 否则视为 投标人认可该工程量清单已包括了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

四、其他说明:

1、人工单价及税金:人工单价按155元/工日计入造价。税金按(造计[2019]7号文)规定以 9%计入造价。

注: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另附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一条 为了做好森林公园主景区干道扩建提升项目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购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评标办法。

第二条 本次项目评标采用竞争性谈判作为对投标人标书的比较方法。

第三条 采购人负责抽取组织不少于 3 人组成的谈判小组,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第四条 谈判小组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价格、性能、质量、服务及对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

二.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

第五条 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谈判小组应认真研究谈判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一)招标的目标;  

(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第六条 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  

(四)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第七条 谈判小组对投标文件独立评审,按照有效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八条 评审中,谈判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谈判小组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谈判文件的投标文件,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最终对投标人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第九条 谈判小组按下表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各投标人(供应商)的报价一经得出,并核对无误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评审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形 式 评 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 式

符合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的投标

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2

 

资 格 评 审标准

供应商的资格

符合谈判公告要求

项目经理

符合谈判公告要求

信誉要求

符合谈判公告要求

 

 

 

 

3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投标内容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工期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已标价工程量清 单

未对“工程量清单”内容、工程数量进行修改和删减

注: 本项目无需提供原件。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复印件或影印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四.评审细则

 

第十条 评委独立评审后,谈判小组对投标人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符合初审指标及评审指标通过标准的,为有效投标。

第十一条 如果有效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采取投标人低价中标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十二条 谈判小组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第十三条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按 2021 年 5 月 26 日下发的“淮南市招标评标评审办法指导意见”执行) ;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第十四条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公布的预算价(或控制价)相比降幅过小, 或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谈判小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第十五条 评标后,谈判小组应制作评标报告。谈判小组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评审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 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五.评标纪律

第十六条 谈判小组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谈判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委、秘书组及其他评标工作人员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 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第五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所述的工程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系指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2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3 委托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委托方。

2.4 投标人: 系指购买了本谈判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供应商或服务商。

2.5 工程:系指本项目所诉采购工程内容等。

2.6 近 3 年内: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 3 年起算。除非本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结点。

2.7 业绩:详见评标办法

3.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合格的投标人

4.1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谈判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4.2 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 同一项目投标:

4.2.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2.2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4.2.3 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4.2.4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勘察现场

5.1 投标人应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5.3 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知识产权

6.1 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工程、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 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2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7.纪律与保密

7.1 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2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委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7.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7.2.1.1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2.1.2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7.2.1.3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7.2.1.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7.2.1.5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7.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7.2.2.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2.2.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网卡地址一致;

7.2.2.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2.2.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2.2.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7.2.2.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3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委会成员。


7.4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委会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7.5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1 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8.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8.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8.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9.投标品牌

9.1 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包括工艺、材料、设备、样本目录号码、标准等),是采购人为了方便投标人更准确、更清楚说明拟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若选用替代商标、品牌或标准,应优于或相当于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

10.合同标的转让

10.1 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0.2 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标文中载明。

10.3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二. 谈判文件

11.谈判文件构成

11.1 谈判文件包括以下部分(以实际为准):


11.1.1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11.1.2 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11.1.3 第三章: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1.1.4 第四章:评标办法;

11.1.5 第五章:投标人须知;

11.1.6 第六章:合同;

11.1.7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1.1.8 采购人发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11.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11.3 投标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 实质性响应。

11.4 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后, 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 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谈判文件 3 日内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 答疑及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 投标人如果对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等谈判文件的其他任何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接受时间前,以网上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12.3 招标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12.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2.5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澄清、更正或更改公告后,征得投标人同意,可不改 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构成与格式

13.1 投标文件是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3.2 除非注明“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


13.3 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3.4 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5 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或涉 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13.6 投标人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 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人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13.7 纸质投标文件(如有)应编制连续页码,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 A4 规格制作,为节约和环保,建议纸质投标文件双面打印。

13.8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3.9 采购人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4.报价

14.1 投标人应以“包”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 所有包报价。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4.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 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4.3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14.4 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 投标无效。

14.5 采购人不建议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 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14.6 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5.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15.1 投标文件须对谈判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 或没有提供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 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

1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谈判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扫描或影印件上传),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3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以扫描件或影印件上传)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15.3.1 货物主要性能(内容)的详细描述;

15.3.2 保证所投货物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

15.4 投标文件应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任意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提供保证金)

16.1 投标前,供应商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 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一小时前足额到达谈判公告指定账号。    

16.2 采购人不接收以现金或汇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应当一致。分公司或子公司代缴投标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投标保 证金缴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无效。

16.3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导致投标无效。

16.4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退还至投标人账户。

16.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6.5.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16.5.2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①根据规定签订合同;

②根据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16.5.3 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17.投标有效期

17.1 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7.3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17.4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执行谈判公告中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五. 开标与评标

18、开标(执行谈判公告中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18.1 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

18.2 采购人将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 会议。

18.3 唱标结束后,所有投标文件均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19.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9.1 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2 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9.3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0.评标

20.1 评委会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审。

20.2 初审时,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初审指标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与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 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0.2.1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或电子章的;

20.2.2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20.2.3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0.2.4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 外;

20.2.5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谈判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20.2.6 投标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0.2.7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0.3 评审时,评委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评审指标要求。

20.4 如果投标文件未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投标无效。

20.5 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1.废标处理

21.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1.1.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规定家数的(谈判公告规定“同 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参加”的,,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 投标的,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投标总价低的为有效投标人) ;

21.1.2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1.1.3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1.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1.5 其他应该废标的情形。

废标后,采购人会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1.2 因上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情形导致废标的,若采购人提出申请,报经政财政部门批准,可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谈判:

21.2.1 购买标书后放弃参加投标的;

21.2.2 未经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允许,离开开标现场通知不上的;

21.2.3 不符合谈判文件列明的专业条件的;

21.2.4 未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

21.2.5 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项目废标的;

21.2.6 其他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条件的情况。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2.定标

22.1 投标有效性评审后,评委会应当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提出独立评审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人。

22.2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2.3 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的中标候选人或通过上条资格审查的中标候选人。


22.4 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2.5 凡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2.5.1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

22.5.1.1 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指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22.5.1.2 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22.5.1.2.1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2.5.1.2.2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22.5.1.2.3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22.5.1.2.4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22.5.1.2.5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5.2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人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22.5.3 向采购人、评审专家、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2.5.4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22.5.5 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22.6 采购人将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评审结果公告,公告时间为一个工作日。

23. 中标通知书

23.1 采购人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被接受。 

23.2 采购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4.中标服务费

24.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可以转帐的形式缴纳。中标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 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 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等文件规定收取。  

2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服务费或免收服务费的,从其规定。

24.3 如果中标人未按照上条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授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25.履约保证金

25.1 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收受方式及收受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25.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履约保证金或免收履约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25.3 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 况下采购人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26.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 谈判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 均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 出示中标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

26.2 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谈判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谈判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采购人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26.3 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货物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26.4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采购人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

27.验收

27.1 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27.2 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27.3 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中标人)承担。

28.质疑

28.1 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公告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人代表) 携带身份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8.2 质疑书内容应包括质疑的详细理由和依据,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28.3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质疑:

28.3.1 未按规定时间或规定手续提交质疑的;


28.3.2 质疑内容含糊不清、没有提供详细理由和依据,无法进行核查的;

28.3.3 其他不符合质疑程序和有关规定的。被判定无效质疑的,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书面回复 投标单位其质疑无效的理由,并记录无效质疑一次。

28.4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受到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 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 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5 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监督管理部门将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8.5.1 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28.5.2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或提供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质疑的;

28.5.3 其他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的行为。

29.未尽事宜

29.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0.解释权

30.1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底部信息
更多

地址/Add: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上窑镇

QQ/Tim:1528106771

邮箱/Mail:1528106771@qq.com

0554-3601207 

客服中心
联系方式
0554-3601207
- 在线客服
微信扫一扫 关注我们
seo seo